答
您好,很高兴为您解答。根据您的描述,中介让您签订了售房委托手续之后,高于委托价格20万的价格把房产出售了,这20万元,中介没有叫给您。
这种行为其实在不规范的中介中广泛存在,俗称"吃差价"。但是要特别指出,中介吃差价是违法行为。
《合同法》第404条明确规定: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,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。根据上述法律规定,委托售房的最终房款收款人是您,也就是说您委托中介售房,中介售房取得的财产也就是售房款,无论是约定的售房款还是高于约定部分的20万元都应当转交给您,否则就是违约。
建议您带齐相关材料,咨询律师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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